商务局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指示和州局工作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20**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监测和食品安全工作,掌握当地市场供求情况,确保两节期间市场生猪产品的安全供应,做了以下工作:一、转发了XX省商务厅“黔商发〔20**〕16号《关于加强春节期间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州各县(市)商品流通主管部门在两节期间建立日报制度
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生猪产品消费市场安全,切实保障“放心肉”市场供应,让全州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幸福祥和的节日
二、为维护节日市场稳定,节前我局就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门布置,州局要求:(1)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屠宰厂(场)监督管理,杜绝不合格生猪产品进入市场
对当地屠宰厂(场)进行认真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动物防疫法》、《食品卫生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XX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是否严格执行屠宰检疫检验制度、生猪产品出入登记制度;屠宰企业是否按照操作规范屠宰生猪
严防生猪产品造成两次污染,坚决杜绝不合格生猪产品上市销售,确保“放心肉”供应市场
(2)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在“两节”期间开展宣传活动,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的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务院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XX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促使广大屠商自觉增强守法经营意识
通过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市民提高识别注水肉和病害肉能力,了解私屠滥宰和未经检疫检验肉品的危害性,向当地群众公布举报电话,发动人民群众自觉抵制未经检疫检验的生猪产品
(3)开展联合执法,确保“两节”期间肉食品市场安全
各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私屠滥第1页共2页宰“窝点”,规范当地的屠宰市场秩序,确保生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