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先行单位工作总结今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和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平安鼓楼”建设的实施意见》(鼓委[2009]63号)精神,立足市、区关于平安先行单位考评要求,立足司法行政机关职能,按照“夯实基础、抓住重点、确保平安”的工作思路,强化综治措施,积极主动应对,合力攻坚克难,大干150天,全面落实我区201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努力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平安创建目标,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推进海峡西岸省会核心XX县区建设
本单位无发生任何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重大职务犯罪、重大泄密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没有干部职工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吸贩毒、卖淫嫖娼、赌博行为,确保了社会和本单位的安定稳定
现将我局今年创建平安先行单位工作总结如下:一、着眼机制创新,实现平安创建长效化一是组织领导机制
及时成立了局综治工作和平安单位创建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业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局综合办公室、基层科负责人和若干司法所所长组成,日常工作依托综合办公室、基层科,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
并把综合治理列入工作计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局长办公会议、周工作例会,传达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及时部署我局综治工作的开展
集中排查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二是落实责任机制
结合各科、室、处、所职能,局里与综合办公室、基层科、公证处和各司法所签订责任书,将各项综治责任落实到实处
三是经费保障机制
局经费开支、装备配备向司法所倾斜,充分保证普法、安置帮教、调解、社区矫正经费专项专用,充分保障与综治工作有关的经费开支,保证局上下综治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工作考核机制
我局将综治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考核、干部年终考核内容,与评先评优挂钩,并作为评先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