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酒类安全整治工作总结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酒类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府办函〔2009〕92号)文件精神,我局进行了周密计划、统筹安排、扎扎实实地抓好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专项整治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县共有酒类生产经营商174户,其中酒类生产加工企业89户,流通销售商户85户
在县内酒类生产厂家,除敬师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建州酒业晏阳酒厂外,其余生产厂家基本为家庭作坊式生产,规模小,产量低;生产工艺流程和技术设备相对落后,生产带有一定的季节性,现代化程度不高,环境卫生较差,建立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比较困难,无化验室,成品出厂未经检验(有的只有一至两次的监检),生产质量不能保障
二、组织领导在县设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由局长挂帅,分管领导主抓,商务股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统筹、协调、组织对辖区内酒类生产经营厂商进行了监督管理和安全整治
三、工作措施1、思想上做到“四明确”
一是指导思想明确
就是坚决贯彻落实**市政府《食品安全法》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酒类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函〔2009〕92号)文件精神
二是整治重点明确
即酒类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和酒类流通销售商户,使用非食用酒精等有害人体健康物质兑制的酒品行为;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的酒品行为;伪造、篡改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酒品行为;生产销售“光头酒”为代表的不符合国家强制性《饮料酒标签标准》的“三无”酒品行为
三是整治目的明确
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坚决取缔“小灶酒”和违法生产加工企业
四是整治方法步骤明确
部门联合行动,广泛宣传,行成齐抓共管的高压态势,按照市局工作部第1页共3页署,有条不紊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
2、工作做到“四到位”
一是调查摸底到位
在统一行动之前,基本摸清我县酒类生产、流通商户底数
二是政策法规宣传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