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4页国际贸易新通则1.《通则》的目的在于对国际贸易中最普遍使用的贸易术语提供一套具有国际通则的解释,以避免不同国家对这些术语作不同的解释,或者至少可将这种情况减少到尽可能少的程度
2.一个合同的当事人对于他们各自国家之间不同的贸易习惯,往往不甚了解
这能够引起当事人之间的误解、争议和诉讼,也浪费了各自的时间和金钱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际商会在1936年首次公布了一套解释贸易术语的国际通则,定名为《1936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1936)
随后,在1953.1967.1976.1980年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及1990年进行的修订和补充,以提供一套适合当前国际贸易习惯做法的规则
为何要有新的《通则》
3.《通则》1990年修订的主要原因是为了贸易术语适应电子资料交换(EDI)日益频繁运用的需要
根据1990年修订的通则,当事人必须提供各类单证(例如,商业发票、出口结关需要的单证,或证明货物发运的单证和运输单证)时,这一修订规则是可行的
当卖方必须提供一份可转让的运输单证,尤其是通常用于转售尚在运输途中货物的提单时,这会引起特别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使用电子资料交换单证,确保买方具有如同其收到卖方提单一样的法律地位是至关重要的
新的运输技术4.修订通则的另一个原因是不断革新的运输技术,尤其是集装箱联合运输、多式第2页共14页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4页联运和“近海”海运中使用公路车辆和铁路货车的滚装滚卸运输
《1990年通则》中的术语“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FCA)适用于各种形式的运输,而不论其是什么方式和不同方式的联合运输
为此,通则前一次修订本中对一些特殊运输方式(FOR/FOT和FOB机场交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