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工作范文之红学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团的名称为宜昌市第一中学红学学生社团,简称一中红学社
第二条本社团由本校学生发起,学生的自发性参加而组建的学生社团组织
旨在使那些爱好《红楼梦》的同学们有能够在一起交流的时机
通过阅读《红楼梦》一书,使我们更加热爱古典文学,从《红楼梦》一书出发,研究我们本人的《红楼梦》,抒发我们内心最真实的看法
亦通过赏析《红楼梦》,对这部在中国文化史上有着最崇高地位的巨作有新的认识,对中国的璀璨文化从心底真正感到骄傲
第三条社团主旨(见第二条)第四条社团要维护本章程的尊严,社团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社团的组织机构和成员活动都必须遵照本章程
本社团自觉接受各方监视
第五条社团接受苏州市第一中学德育处的领导,并在德育处领导的指引下工作,日常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本社团的最高决策和治理机构是社团治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修正章程;(二)审核、通过本社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三)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四)决定设立办事机构;(五)决定副部长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委任;(六)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七)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本社团治理机构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二名,部长假设干
本社团治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通晓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才能;(二)思想积极上进;(三)学习上勤奋刻苦,勇求上进;(四)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八条社团负责人的权利和义务(一)服从德育处的领导,恪守校纪校规
(二)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本社团的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三)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四)负责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工作记录及活动总结
(五)培养推荐社团接班人,做好负责人换届选举工作
(六)加强校内、外之间的社团交流,扩大社团妨碍,树立社团良好形象
第九条社团负责人的退出和除名:(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