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新修订《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学习贯彻党纪处分条例系列评论之稳固开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制定纪律确实是要执行的,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公布并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各级党委和纪委要在纪律执行上狠下功夫,不断稳固开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充分发挥纪律建立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
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是全面加强纪律建立的必定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恪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党内不同意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别党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一个极其重要的经历就在于紧紧抓住了加强纪律建立这个治本之策
各级党委和纪委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强化日常治理监视,深化运用监视执纪“四种形态”,发觉咨询题及时处理,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已经成为常态
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新时代党的建立总体规划,并在党章中增写“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等内容
就在不久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2018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视检查、审查调查情况,多项数据的同比攀升,充分证明全面从严治党不松劲、停步,一直保持力度不减、节拍不变的工作态势
新修订的《条例》坚持咨询题导向,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为稳固开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效果提供了保障
从增加、修正和调整的条款不难看出,管党治党进一步“全面”“从严”是“为什么修订”的底色
如,“总那么”部分,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修订为“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并写入实践中普遍运用的监视执纪”四种形态”;在政治纪律方面,增加对在严重原那么咨询题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行为的处分规定;在组织纪律方面,对成心躲避集体决策、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等违背民主集中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