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房地产经济新加坡的城市建设和房地产业是近三、四十年才发展起来的,尤其是60年代中期,政府推行市区重建计划和居者有其屋计划以来,经过新加坡人的艰苦努力,城市面貌和住宅建设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现在新加坡,绿树成荫,高楼林立,道路通畅,环境优美,堪称世界级的花园城市
新加坡房地产业的发展,不仅给新加坡带来了良好的城市环境,也为政府产生了可观的财政收入,为国民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几年,新加坡政府每年从房地产业得到的直接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20-35%,房地产业已成为新加坡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一、历史与发展六十年代初期,新加坡还是一个较贫穷落后的国家,严重的住屋短缺、人口过度拥挤、恶劣的居住条件、过高的失业率、市区交通堵塞、基础设施不足等难以支撑当时刚刚独立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困扰着城市建设
1960年新加坡成立了规划局,负责整个城市的规划设计,于六十年代后期制定城市长远规划(新加坡概念图),来引导经济增长与发展工作
规划局的目标十分明确,是将新加坡改造成为一个卓越的热带城市,1981年规划局完成了全国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设计
为了保证规划的贯彻实施,1985年,政府颁布了《规划法令1985》,这部法令明确了有关职权单位的委定,说明了依托局官员职责的调派;并规定总体规划图每五年必须至少检讨一次,在任何时候都可更改;在土地发展上,授权给规划单位来管制所有土地的发展,划定地主/发展商和职权单位的权力和责任,规定所有的发展都必须获得职权单位的批准证;在发展费的管理上,授权给职权单位征收发展费,并说明发展费的计算方法和征收方法
1989年,政府又在规划局的基础上组建了市区重建局,它是新加坡的国家规划和旧屋保留的主管部门,是隶属于国家发展部的一个法定机构,负责长远规划的拟定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实施
规划、管理并推行新加坡的城市发展,使之成为一个卓越的热带城市是市区重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