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规范(试行)1总则1
1工作目的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
2制定依据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规范》和《山东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3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省、市、县(市、区)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确定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期间实施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
4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
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坚持预防为主、依法监督的原则,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的领导,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监测、评价及食品安全第2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0页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依法履行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职责
(2)属地管理
根据重大活动的范围、性质,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本辖区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调控
(3)分级负责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照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任务
(4)强化责任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积极与活动主办单位沟通,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重大活动中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先进的管理规范,配备先进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鼓励在重大活动中实行分餐制
2组织领导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市、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