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及用火用电制度
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治安、防范制度
一.现场所有外来施工人员,各种证件必须齐全,手续合法有效
对无三证(身份证、做工证、暂住证)人员,禁止使用
二.严禁在施工现场内酗洒、打架斗殴,不得传播各种淫秽、反动书籍和音像制品,禁止赌博及嫖娼行为
四.对损坏、捣毁公私财物的,要照价赔偿,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各种贵重物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具体责任人
凡不按规定登记备案,发生物品被盗丢失的,后果自负
四.个人现金财物要妥善保管,下班时要锁门关窗,防止物品被盗丢失
五.财务室禁止存放过量现金,确实需要存放时,必须设两人以上人员值守
门窗要符合防盗标准,现金、票证、公章必须装入带有报警装置的保险柜内
六.临时仓库的搭设,必须符合防盗要求
各种物资、材料的领用要严格登记,库内要专人昼夜值班
第二章施工现场消防管理规定
一.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各重点部位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二.施工现场不得随意使用明火,凡施工用火操作必须在使用前报总包方安全负责人检查批准,办理动用火证手续,并有专人监视
三.物资仓库、木工棚及易燃物品堆放处等部位严禁烟火,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使用电炉作业
四.职工宿舍、办公室、各类仓库、木工棚、等不得违反下列规定:
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做饭、烧水,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不得超过60瓦
宿舍、休息室内严禁在床上吸烟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各类仓库、木工棚、严禁使用火炉取暖
五.施工现场禁止搭易燃临建和防晒棚,冬季保温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六.不得阻塞消防道路,严禁随意动用或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