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总结五篇**县为省级贫困县,各类弱势群体面广量大,至2015年底,全县有孤儿881人,困境儿童20970人,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困境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及省民政厅有关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文件精神,按照立足于源头保护、预防保护、主动保护和全面保护的原则,深入持续开展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不断加快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建设,着力健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有力推动了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促进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网络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涉及生活、医疗、教育、监护、救助的方方面面,面广量大,政策性强,必须要强化组织领导
根据省、市关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县早在2012年3月就建立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暨流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县困境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民政、教育、财政、人社、文明办及公、检、法、司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相互协作,密切沟通,形成了工作合力
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和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
同时,经县编制委员会同意,我县在县救助管理站增设“**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在县社会福利院增挂“**县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牌子;全县乡镇均设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站
2015年7月份,我县又建立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和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督导员制度,明确乡镇民政办主任为乡镇“督导员”、村(居)会计为村(居)的“督导员”,全县共有乡镇级(含开发区)督导员28人,村(居)级督导员323人
督导员具体负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求助的未成年人给予帮助,帮助受助未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