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公司工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正确评价线路公司基层兼职工会人员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根据《基层工会组织考核制度》的规定,结合线路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线路公司基层分工会兼职工会人员的考核
第三条考核要遵循注重实绩、鼓励进取、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考核内容包括基层兼职工会人员维、建、参、教四项基本职责及日常重点工作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五条考核标准以基层兼职工会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
第六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热爱工会事业,模范遵守各项制度,熟悉本职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工会事业,遵守各项制度,比较熟悉本职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
第七条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最多不得超过兼职工会人员实有人数的百分之十五
第四章考核办法第八条成立基层工会考核领导小组,石承业任组长,李东梅任副组长,专职工会干部为成员,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会办公室
第九条考核以自我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建立自我测评与群众意见反馈表,以综合评价为考评结果依据载入《考核登记表》
第十条考核领导办公室负责下发并汇总自我测评表与群众意见反馈表,定期予以公示
考核领导小组结合年终考评,对照考核标准确定基层兼职工会人员考评等次
第十一条考评程序:(一)被考核人填写自我测评表(二)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在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根据自我测评与群众意见反馈表的汇总结果及考核标准,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三)考核领导小组副组长对领导小组成员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