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6页促進服務業發展優惠貸款要點97年3月20日修正95年9月25日經建會第1268次委員會議通過一、目的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經建會)與承貸銀行為鼓勵服務業者提升服務能力或擴充營運規模,以提高服務業之附加價值,強化競爭力,促進產業升級,提供營運發展計畫之貸款,特訂定本貸款要點
二、推動期間自95年11月至100年10月,為期5年
三、核貸總額及資金來源(一)5年期間,核貸總額以100億元為目標,必要時得檢討調整之
(二)本項貸款由經建會(國家發展基金)與承貸銀行按1比2之比例共同出資辦理或由承貸銀行以自有資金辦理
四、適用範圍本貸款適用之服務業(範圍詳附表)如下:(一)流通服務業(二)通訊媒體服務業(三)醫療保健及照顧服務業(四)人才培訓及物業管理服務業(五)觀光及運動休閒服務業(六)文化創意服務業(七)設計服務業(八)資訊服務業(九)研發服務業第2页共6页第1页共6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6页(十)環保服務業(十一)工程顧問服務業(十二)其他經承貸銀行及經建會認可之服務業
五、貸款對象以從事本項貸款要點第四點適用範圍所列服務業,並依法登記之民營事業為限
六、承貸銀行台灣銀行、台灣土地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高雄銀行及其他經經建會認可之承貸銀行
七、用途(一)從事研究發展、培訓人才、品牌、後勤支援、廣告、行銷等計畫
(二)無形資產(指從事投資或創業活動必要取得之智慧財產權)之投資計畫
(三)購置土地、營業場所(房屋)、機器設備及營運所需之資金
八、貸款金額最高以申請計畫實際需要之八成核貸,且每一申請計畫之核貸額度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1億元
九、貸款利率本項貸款之利率,以不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