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教学指导方案一、专业名称汽车运用与维修二、招生对象与学制1、招生对象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2、学制三年三、培养目标与人才规格1、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掌握汽车维修职业岗位群必备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具备沟通与表达能力,牢固的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养成规范严谨的操作习惯,达到汽车维修服务(汽车机修、汽车电器维修、汽车性能检测、汽车维修业务接待)中级专门化水平人才
2、对应职业和工作岗位汽车机械及控制系统维修、汽车电器维修、汽车维修质量检验、车辆技术评估、汽车维修业务接待、汽车及零配件销售、汽车驾驶、汽车(拖拉机)装配、汽车玻璃维修工等岗位
3、对应职业资格证书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维修质量检验员、车辆技术评估员)资格证、汽车维修工资格证、汽车玻璃维修工资格证等
四、职业能力要求1、基本知识要求(1)具备中职生必备的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等知识
(2)熟悉200-300个汽车维修常用专业英语词汇、短语和缩略语
(3)具备汽车结构、原理、使用、维护、修理、检测、故障诊断与排除的基本知识
(4)具备汽车维修仪器、设备、常用工具、量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2、基本技能要求(1)具备获取和应用汽车维修资料的能力
(2)能识读汽车电路图
(3)能够借助工具书阅读简单的汽车维修设备使用说明书和汽车维修技术资料
(4)能独立规范使用工量具、仪器设备,进行汽车维护、总成大修、部件检验和汽车性能测试
(5)有制定实施维修作业方案的能力,能分析、排除车辆常见的简单故障;能对完成维修作业的车辆进行维修质量检验和评价
(6)能通过语言表达使客户清楚维修作业的目的和为客户提供用车建议;能通过语言或书面表达方式达到与合作人员或部门之间沟通
(7)具备学习能力和自省、自控、抗挫等社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