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与公司签订的引商入柜手机终端服务协议编号:年月日甲方:浙江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住所:邮编:联系电话:乙方:住所:邮编:联系电话:甲方为向其用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便利,同时鉴于自身并不经营移动通讯器材业务,拟将浙江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营业厅的部分营业场地提供给乙方用于向甲方用户提供与移动电话终端相关的服务
乙方为更好地将移动电话终端推向市场,向甲方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拟使用甲方的前述经营场地并按双方的约定经营
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场地及使用:1、甲方所提供的营业场地位于市路号浙江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营业厅内,可供使用的营业场地约平方米(详见附图)中的号柜台;2、乙方利用甲方营业场地的经营活动仅限于以下范围:(1)、展示并介绍其产品、陈列其说明资料、示范操作;(2)、出售适用于甲方经营的网络的移动电话、终端设备及相关配件;(3)、对所售商品依法提供售后服务
3、乙方应依照法律规定及双方的约定合法经营,不能利用甲方的营业场地从事超出本协议第2条规定范围的经营活动;二、费用及承担:4、乙方使用营业场地的期限为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5、乙方负责按甲方标准进行柜台制作及必要的装修并承担费用,因乙方经营而产生的税、水电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声明与承诺:6、甲方在此声明甲方具备履行本协议所需的所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资格;7、乙方在此声明乙方具备履行本协议所需的所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资格,同时在此承诺:(1)、在营业厅其营业柜台上方张贴乙方的营业执照、设立明显标志,以表明乙方与甲方的区别
对所销售的产品开具乙方专用发票,避免消费者对甲乙双方的身份的混淆
(2)、维护所使用的营业厅范围内的各种设备、设施,防止设备、设施的损坏及设施、设备造成任何方的损害,同时保证在安全方面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及管理规定,避免事故或灾害的发生
乙方如欲变更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