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培训中心、失业保险总结_3VIP免费

培训中心、失业保险总结_3_第1页
1/2
培训中心、失业保险总结_3_第2页
2/2
培训中心、失业保险总结失业保险第一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二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三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满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缴纳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六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参照当地对在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嘱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嘱只能选择其中一项.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第1页共2页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2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第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升培训的;第九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第2页共2页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培训中心、失业保险总结_3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