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办公室范文之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以《浦江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指导意见》(浦教人[2009]36号)为依照,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对象为本校正式教职工
外出学习、借用人员(由教育局直截了当抽调的除外),需依照对方学校的实际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平均数
第三条分配原则:1
坚持“绩效优先、多劳多得、责重多得、优绩优酬、奖勤罚懒”的原则
重点向一线老师、骨干老师和对学校作出较大奉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分配方案公开,施行过程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坚持“科学合理”的分配原则
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切合学校实际,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坚持“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原则
老师应自觉抵抗有偿家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妨碍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不得出现任何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及损害学生利益的行为
此项原则作为老师绩效考核的必备条件
第四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及发放标准:按学校人数核定到校部分由考勤奖(权重约占12%)、工作量津贴(权重约占30%)、教育教学成果奖(权重约占45%)、名优老师奖(权重约占3%)、其他工程奖(权重约占10%)五块构成,总额封顶,按老师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
第二章考勤奖(权重约占12%)第五条“考勤奖”分配原则:1
全勤教职工每月计200元,按月发放
考勤奖扣发的总金额全部移至“工作量津贴”一并计算
第六条“考勤奖”奖惩细则:1
上班迟到、早退或不签到、不签退(经请假同意的)每学期累计在3次之内不扣款,从第四次起每次扣10元,从第十一次起每次扣20元
抽查不到每次扣100元;缺席集会(包括升旗)、学习、开会等活动(公事等除外),有请假手续的每次扣5元,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100元
事假前三天每天扣5元,第四天起每天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