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态产品装卸平安治理规定第一章
那么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液态产品装卸作业的平安治理,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平安,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平安治理条例》、《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平安监察规程》《汽车危险物资运输、装卸作业规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简称公司)进展液态产品汽车罐车的装卸
液态产品指敞口装卸液体和密闭装卸的液化气体
职责第三条消费部是液态产品车辆装卸的调度协调部门,负责指令装卸液态产品的机动车辆进出公司消费区域进展装卸液态产品
第四条商务治理部负责液态、固体产品车辆的出入公司治理,负责确定产品的装车量,确定装车流程
第五条行政治理部负责液态、固体产品车辆在公司内行车平安治理,制定行车道路,制定限行速度,并监视检查
第六条平安环保部负责密闭灌装液化气体罐车的检查工作,关于检查合格的车辆发放准装证,并对装卸产品的车辆进展监视检查
第七条乙二醇车间、油品作业部、产品作业部负责到本车间装卸车辆的监视检查,并检查人员及车辆的相关平安情况
同意充装量第八条密闭灌装的液化气体罐车的最大充装量:1、充装表1中介质的同意最大充装重量不得超过按下式计算所得数值:
式中:W----罐车同意的最大充装重量(kg)
ψ---重量充装系数(kg/l)
按表1的规定执行
V----罐体的实际容积(l)
充装介质品种重量充装系数(不大于)丙烯0
42混合液化石油气0
42正丁烷0
51异丁烷0
49丁烯、异丁烯0
50丁二烯0
55环氧乙烷0
712、充装碳四时,同意的最大充装重量不得超过按下式计算所得数值:
式中:W----罐车同意的最大充装重量(kg)
V----罐体的实际容积(l)ρ---密度(kg/l)(碳四的密度为0
565,如有变动由消费部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