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手册第二篇第十六章信贷资产转让第十六章信贷资产转让16
1定义信贷资产转让是指建设银行与具备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根据协议约定相互转让本外币信贷资产的业务行为
2对象信贷资产转让的对象是具备贷款业务资格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
可转让的信贷资产暂不包含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额度贷款、个人汽车贷款和个人信用卡透支等所有个人类贷款
3用途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加强金融同业合作,提高资产的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
1按转让方式分类16
1信贷资产受让业务根据协议约定,建设银行从境内其他金融机构有偿转入信贷资产
在此项业务中,建设银行是信贷资产的受让方,其他金融机构是信贷资产的出让方
2信贷资产出让业务根据协议约定,建设银行向境内其他金融机构有偿转出信贷资产
在此项业务中,建设银行是信贷资产的出让方,其他金融机构是信贷资产的受让方
2按转让类别分类16
1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出让方与受让方根据协议约定,受让方购入出让方的信贷资产,并由借款人(担保人)直接向受让方履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清偿全部债务
2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出让方与受让方根据协议约定,在出让信贷资产的同时,与受让方约定在将来一个确定的日期,以约定价格向受让方无条件购回其出让的信贷资产
1建设银行受让信贷资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6
1基本条件1
出让方为在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金融机构法人
出让方具有贷款业务资格
出让方应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良好的信誉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受让资产的借款人信誉良好,无拖欠银行贷款及逃废债务的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