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2页蚌埠市物价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一、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二、经营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
三、经营者相互串通或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调节价等价格垄断行为
四、经营者违反规定低价倾销的
五、经营者违反规定实行价格歧视的
六、经营者违反规定哄抬物价的
七、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进行价格欺诈的
八、经营者违反规定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的
九、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的
十、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
十一、经营者拒绝按照规定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
十二、经营者被责令暂停相关营业而不停止的,或者转移、隐匿、销毁依法登记保存的财物的
十三、违反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的
第2页共22页第1页共2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2页一、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1、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2、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一)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二)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三)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四)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五)自立收费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