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了指导全省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粤府〔2007〕68号)的精神,结合我省近年来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和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及经核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编制本方案
一、2007年全省地质灾害概况2007年全省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共143宗,其中,滑坡78宗、崩塌44宗、地面塌陷21宗
造成死亡18人,受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10812
与2006年相比无论伤亡人数还是直接经济损失都大幅度下降,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宗数减少了35宗,降低19
66%;死亡人数(包括失踪)和受伤人数分别减少了153人和59人,分别下降了89
47%和93
65%;直接经济损失减少了59931
75万元,下降了84
主汛期(4~9月)发生地质灾害129宗,占总数的90
其中出现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有12宗(其中梅州市6宗、死亡8人,河源市4宗、死亡7人,云浮市1宗、死亡1人,茂名市1宗、死亡2人),最多一宗死亡3人
自然因素为主诱发地质灾害43宗,占总数的30
07%,人为因素为主诱发地质灾害100宗,占总数的69
2007年度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特点是:诱发原因与强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有关,其主要特征为:①汛期发生灾害总数占全年灾害总数的90
2%;②与人为诱发因素有关的灾害占全年总数的69
2007年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减少的主要原因有:一是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精心组织,科学部署,靠前指挥,做到领导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