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建立工程平安监视治理方法第一章
为加强大庆油田建立工程平安消费、文明施工治理,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和财产平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立工程平安消费治理条例》、《黑龙江省建立工程平安消费治理方法》和《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结合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工程实际,制定本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平安监视治理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质量平安监视站(石油天然气大庆油田工程质量监视站)以下简称监视站,行使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范围内建立工程的平安消费监视职能,负责建立工程的平安监视治理工作
建立工程平安监视治理按照“消费必须平安”的原那么,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托科学治理和技术进步,推进建立工程平安消费工作的有序开展
平安监视治理职能
监视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开展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工程平安监视治理工作,负责对监视室(组)的指导、治理和考核工作
监视站平安监视治理职能
负责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工程平安监视治理工作;
负责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工程开工平安消费条件审查工作;
负责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登记、备案及治理工作;
负责组织建立工程日常平安监视检查及综合性平安监视检查工作;
按照施工单位申报情况,负责组织建立工程施工现场的平安措施评价及建立工程平安质量标准化工地的现场检查、评价工作;
负责组织建立工程平安消费从业人员的年度平安教育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