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物品平安使用治理方法按照公安、消防部门关于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存储治理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XX学院易燃、易爆物品平安使用、治理方法
第一条:易燃、易爆物品指:汽油、酒精、乙炔、煤气、液化气、氯气、烷气、氮气等
第二条:易燃、易爆物品的治理1、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储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治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2、使用气体钢瓶数量较大的单位要设立专用库房,餐饮场所应设专用液化气供气室,并做到平安治理制度齐全,要有专人负责
物品摆放整齐,不准超量,出入库、室手续齐全
助燃、易燃钢瓶不准存放在一起
3、对库房、室内的防爆、排风等设备要做到经常检查,觉察征询题,及时维修
4、有煤气设备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对管线、开关经常检查,觉察征询题及时维修
用火部位要有专人负责,做到有火有人,人走火灭,人走关阀
5、长期不用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乱扔乱放,要统一处理
6、治理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熟悉易燃、易爆物品的性质,及灭火方法
7、易燃、易爆物品治理人员,必须经消防平安培训,方可上岗
第三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1、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个人要严格恪守使用平安制度和操作规程
2、使用人员应熟悉易燃、易爆物品的性质,助燃与易燃、易爆物品在使用时要到达平安间隔,禁止违章操作
3、使用易燃、易爆液体物品,应用多少领多少
工作后有少量剩余时要加封存放,数量较多应及时入库或存放在平安地点,有专人负责
4、使用的气体钢瓶要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平安标准
没有合格证的钢瓶,严禁使用
5、使用液化气罐时,气罐与炉具必须到达平安间隔
气罐与炉具的连接收应符合平安标准,间隔较远时,应用铁管连接,要经常检查,觉察损坏,及时更换
每个气罐要有专人负责
第四条:因违章、违规治理、使用造成后果的单位、个人,要视情节给予行政和经济上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