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水害事故平安治理红线规定煤矿水害是煤矿五大灾祸之一,是一种可能造成严峻人员伤亡的事故类型,近年来全国发生过多起煤矿水害事故,集团公司历史上也曾发生过一些水害事故。为引起各矿和有关单位对矿井防治水的高度注重,加强平安工作刚性考核,有效地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特规定预防水害事故平安治理红线如下:1、采掘消费必须由地质部门提供盘区地质说明书、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和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等有关的地质材料,回采和掘进过程中必须进展地质预告和水文地质预告。违犯上述规定,免去地质科长职务。2、井下和地面探放水工程必须编制正规的探放水设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大型探放水工程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批。违犯上述规定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3、巷道掘进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长探短掘“的原那么,由掘进队或矿专门指定的队伍进展探放水工作。违犯上述规定的免去分管开辟工作副矿长职务。4、回采工作面采前必须对上层采空区积水进展疏干排放,严禁顶水采煤。违犯上述原那么的免去消费矿长职务。5、采掘作业必须按《煤矿平安规程规定》装备必要矿井、盘区和工作面的排水系统,杜绝无排水系统消费的现象。违犯上述原那么免去消费矿长职务。6、有承压突水危险性的矿井必须进展突水危险性评价,不进展此项工作的追查矿总工程师和矿长责任。7、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中必须明确采掘工作面的排水系统和设备的配置,对不按设计安装管路、水泵、形不成排水系统,造成水淹工作面事故,追查分管预备工作副矿长和消费副矿长的责任。8、没有地测机构或地测机构不健全,发生严峻地测工作失误,免去矿长职务。9、测量给线、开口、贯穿必须严格执行测量规程等有关的技术规定,不能造成无效进尺或不能正常贯穿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况免去分管测量工作科长职务,并追查地质科长和矿总工程师责任。10、发生透水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按国家、省市和集团公司有关事故处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