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承包、外来施工平安治理制度
标准外来租赁、承包、实习培训、外来施工作业等单位(简称外来单位,下同)的平安治理,保障公司消费运营正常进展
本制度适用公司内所有外来租赁、承包、实习培训、外来施工队伍的平安治理
1招标审计部负责招标范围内外来单位各类证件和资质审查
属定向会谈的,甲方会谈者负责对其各类证件和资质进展审查
2党群和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务派遣、承包单位各类证件和资质审查
属定向会谈的,甲方会谈者负责对其各类证件和资质进展审查
3平安环保部负责与外来单位签订平安治理协议,并对协议相关证件和资质进展审查;对其作业及平安治理进展综合监视治理
4平安科负责外来单位一级平安教育;日常现场平安治理检查、考核
5各单位(车间、科室)负责对管辖范围内外来单位作业过程的平安治理
1外来施工作业
1公司因基建、设备安装、技术效劳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工程工程,招标审计部必须严格审查承包方的合法性,并对各类证件和资质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外来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属定向会谈的,甲方会谈者同样履行上述职责
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法人委托书(法人亲身参与的应审查法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b)营业执照;
c)组织机构代码;
d)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类有效证件和行业准入资质证书;
e)平安治理人员资质证书;
f)涉及特种作业的人员资历证;
g)单位工伤或意外损害保险证明材料
2商务合同签订后,外来施工应按照《平安协议治理制度》的要求签订平安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