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车辆平安调度制度为科学调度公司车辆,确保客运车辆符合运转线路、道路情况要求,防止因调度不当造成驾驶人疲劳驾驶平安事故的发生,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治理规定》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运营范围,制定本制度:一、我公司到道路运输运营范围:县际班车客运(四类);县内班车客运(四类)(农村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运距都在100公里以内。二、公司运营科在安排运输任务必须遵照以下原那么:(一)班线车辆按照核定的线路,班次运转;(二)车辆类型等级为一般级以上,车辆技术等级为三级以上;(三)车辆座位必须11座以上;(四)经历收合格符合开行班线车辆的村道(5米以下)座位不超过14座;(五)临时包车必须符合以上规定三、发班时间及运转规定:(一)区域化运营的线路车辆实行的滚动发班,途径三级以下路面的车辆发班时间不得在夜间22:00时-6:00时;(二)所有班线车辆,包车客运车辆严格要求驾驶人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不得超过8小时(特别情况下可延长2小时,但每月延长总时间不超过36小时),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三)包车客运车辆有途径三级以下路面不得在夜间22:00时-6:00时行驶。(四)调度人员安排加班车辆必须保证驾驶人运转时间未超过第(二)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