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执法体检标准篇一:重庆市申请老师资历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重庆市申请老师资历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渝教人[2010]51号为了顺利施行老师资历制度,依照《老师法》、《老师资历条例》及其施行方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及方法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范围按照我市施行老师资历制度的有关规定,申请各类老师资历的人员,均需参加体检
二、体检标准体检应与当年老师资历认定工作同步进展,体检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体检结论仅在当年当次参加认定时有效
(一)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为老师资历体检不合格
凡有以下病史之一者:癫痫病、癔病、夜游症、恶性肿瘤、精神病
凡有以下疾病之一且未治愈者:结核病、支气管扩张、慢性肾炎、麻风病、各种急慢性肝炎
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分心脏病(先天分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心肌病,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其他器质性心脏病
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如尿崩病、肢端肥大症等)
类风湿脊柱强直、慢性骨髓炎
肝大、质中等硬度以上;肝脾同时触及,肝在肋下2厘米以内(肝生理下垂除外),脾在肋下2厘米以内,肝功能不正常;单纯脾大超过2厘米,脾功能亢进;单纯脾大3厘米以上;7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锋利湿疣未愈者
AIDS及其病毒携带者
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血压超过18
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
46KP(86/56毫米汞柱)
收缩压超过21
33KP(160毫米汞柱)低于10
66KP(80毫米汞柱)或舒张压超过12KP(90毫米汞柱)低于6
66KP(50毫米汞柱)
详细情况可由体检医院认定
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特别教育或相关专业老师资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