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综采队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状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保证煤矿建设及生产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增强各队安全生产管理者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加强现场管理,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集团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我矿决定同所有员工签订年安全生产责任状,具体内容如下:一、1、员工在上岗前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本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各种职业病体检。2、员工自觉遵守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劳保用品。3、定期(每年)参加本单位职业病健康体检,当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时,请重新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4、离岗前因本人不进行职业病体检,发生职业病无体检报告由本人负责。5、对职业病主要危害,本单位要采取防护措施;定期发放个人劳保用品。6、一旦发生职业病,本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您提供相应待遇。二、1、队长是本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在矿分管领导、队长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全面负责,对跟班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3、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定、指令,以及本矿有关制度和技术规定。4、协助队长贯彻落实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监督检查。5、参与建立、健全本队的各项管理制度,坚持按章指挥、遵章作业,坚决制止“三违”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做到隐患不消除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确保跟班期间安全生产。6、协助队长完成本队的生产任务。在现场靠前指挥,积极解决现场生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7、协助队长搞好材料、配件计划、使用、管理工作,节资降耗、降级成本。8、参与本队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上报工作,并协助队长落实整改;当发生事故时,必须及时组织处理,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并要按照事故分析制度参与组织进行事故分析。9、负责抓好跟班期间现场的工程质量和设备完好,确保工程质量优良,设备质量达标;经常巡回检查工作地点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隐患不排除不准施工。10、对违反技术规定、安全指令的行为有监督、制止、举报的责任。11、消灭死亡事故和二类以上机电事故,严格控制其它事故的发生。12、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汇报,不得隐瞒、拖延或漏报。13、发生任何事故,执行公司“关于印发《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的通知”。14、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由本人负责,奖惩与本人挂钩。管理方:新能矿业有限公司王家塔煤矿综采队队长(章)负责人(签字):时间:年月日—月日责任方:新能矿业有限公司王家塔煤矿副队长(章)负责人(签字):时间:年月日—月日备注: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中途因人事变动,由接替人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