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掘队值班人员平安消费责任制区队值班人员代表工区对全区当日平安消费行使调度、监视权利,对当日全区现场平安消费负有直截了当责任
必须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区队值班人员必须掌握煤矿有关平安消费的根本专业知识,熟悉现场平安消费情况,胜任本职工作
第1条在工作时空内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平安消费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平安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标准和矿井各项平安消费规章制度班中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本岗位的平安工作负责
第2条全面协调值班时间内本单位的平安消费,对值班时间内本单位的平安消费负有协调治理责任
第3条坚持24小时值班制“,严禁脱岗,全面掌握井下各消费施工现场的平安消费情况,按照现场实际情况,严格按照规程、措施组织消费;对重点工程、重点工作要重点安排,布置工作时要同时强调平安
第4条对下井人员进展全面监控,禁止酒后人员及情绪异常人员下井
第5条及时向职工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平安消费的指示、精神
第6条当施工现场出现严峻平安隐患时,必须及时指导现场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必要时安排人员撤离隐患地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第7条当发惹事故时,必须及时组织处理,并按照汇报程序进展汇报登记,坚持四不放过“的原那么,认真执行事故分析制度
第8条交班时,要将当天的平安情况、消费情况向接班人交待明晰,并要做好记录
第9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工区值班人员警告处分;造成严峻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对严峻事故预兆或者已觉察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拒不执行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平安监察人员的平安监察指令的
第10条煤矿发惹事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工区值班人员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