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安消费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一章
平安消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指平安消费事故发生后,能把事故后果降到最低限度最正确处置的事前预定方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第68条和《四川省关于重特大平安事故行政责任追查的规定》第8条、第18条之规定,制定本重特大平安消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在平安消费事故发生后,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组织起最有效的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事先制定平安消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应急救援预案习惯于在野天镇境内发生的所有严重、特大、特别严重的平安消费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本预案所称严重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人至9人或重伤10人至20人的事故或一次死亡和重伤10人至20人的事故或一次受灾30户以上的事故或一次造成急性中毒30人至59人的事故或一次造成直截了当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事故或其它性质严峻,可能产生严重妨碍的事故
本预案所称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至29人的事故或重伤20人以上的事故或死亡和重伤20人以上的事故或一次受灾50户以上的事故或一次造成急性中毒60人以上的事故或一次造成直截了当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或其它性质特别严峻、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妨碍的事故
本预案所称特别严重事故是指:特大事故标准以上的事故
危险目的确实定及评价第六条
朝天镇境内严重、特大、特别严重的平安消费事故危险目的主要有道路交通、矿山企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公众聚拢场所消防、饮食卫生、地质灾祸、学校、特种设备平安十二大行业
朝天地理条件差,根底设备建立滞后,经济开展落后,平安消费投入严峻缺乏,致使平安消费根本条件不达标;从业人员平安消费认识不够,行为不标准
由此,上述十二大高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