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工程名称:甲方:(建设单位)己方:(施工单位)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工程实施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依据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根据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价(2005)34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和苏州市建设局文件(苏建价[2005]24号)《关于转发的通知》的规定,施工合同中明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
市政工程的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分为基本费(1
0%)、现场考评费(0
6%)和奖励费(0
4%),另外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增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方案论证、审查等费用,由施工单位在措施费中单独计取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用地、合格的施工设施和真实、准确、齐全的地下管线资料,组织勘察,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
3、甲方有权随时进行监督、监督,并有权责令乙方清除不安全隐患的权利
4、甲方可以委托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实行全过程监控
5、甲方有对乙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取得的突出成绩给予奖励的权利
6、甲方有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安管理政策、法规,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章,不服从甲方管理等行为进行处罚直至单方解除合同和权利
7、甲方安全责任人员应检查乙方自带或外租机械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临时用电设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并进行验收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施工单位承接工程业务应当具备相应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责任制度,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和特性配备足够专职安全员
2、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