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读后感前几天就读完了这本著名的书,但想来想去,除了觉得美国人老土之外,竟然想不出要写什么,就只好加个读后感来装小学生了。据说这本书的名气一贯是这样的。thebookthateveryonetalksaboutandnobodyreads。但我还是把它读完了。虽然许多说明都提到这本书是凯鲁亚克在20天时间内,连续奋战,甚至打字机都不换纸,而是用一整圈上百米长的纸连续地打出来的,但我却没有读出一气呵成的感觉,完全是零碎,可以在任何地方停下来也不会影响故事发展;又有人说这本书是他在很high的情况下写出来的,我不得不说,作者清醒得很,作品语言明确,结构清晰,只有顶多两处让人感觉到他有点发飘。看起来许多评论者都没有读过。苏珊·桑塔格女士讲。真正的艺术能使我们感到紧张不安。有那么一两次,在读的过程中,我感觉到略有不安;现在读完好几天了,我仍然在想起它时略有不安,但说不出是哪里。在书中,作者给自己的身份是退伍兵,上大学半路退学,交了几个朋友就到处乱跑;主角叫迪安,这位是个流浪汉,他爸就是流浪汉,他10来岁上就偷东西干坏事,没上过学,进少年管教所,出来后认识了几个各色人等,包括“我”所在的大学生的圈子,于是也试着讲点叔本华一类的话。这位的特点就是到处跑,跑到纽约,跑到洛杉矶,在东边结个婚,到西边再离个婚。“我”主要就是跟着这位迪安在美国大陆上跑,并且经常处在没钱的境地,有时连饭都吃不上,要临时打工,或者趁人家小店不注意偷点面包,或者要带几个搭车的人来赚点汽油钱。就这么跑了三四回,最后一次又跑到墨西哥,迪安把生病的“我”扔下就自己跑了。然后就结束了。整本书没有特别的大的故事,就是一点点讲在路上的事,从这一点看,我觉得他写作很强。但如果要想从中发现什么高深的东西出来,包括垮掉的理论,都是不太可能的事。他也没写什么美国大陆的美丽风光,能记得的不过是密西西比河岸上第1页共10页的荒草。倒是讲了一些人,但似乎除了他们这样乱跑的,以不明原因就一定要上路的人之外,其他人或者友好,或者邪恶,但对他们都很冷漠,完全处在两个世界。主要的事就是在路上的各类杂碎事情,但居然写了那么长。有的评论说他们在追求什么精神层面的东西,我看不太出来,主角迪安完全是个小混混,就是爱到处跑,跟着他跑的“我”还有其他几位也基本一样,没有任何原因,只讲到想走了,于是就走了。书到最后才讲到迪安的老婆等人围在一起数落他,他只是傻笑,也没有讲这种跑在路上到底有什么伟大意义。这就是我目前的读后感。想起来我的经历中倒也有一个月,就是高考完拿到通知书后的那个月,和四五个伙伴骑着自行车跑遍了全县各乡镇,有时一天骑行距离超过100里,有时候自己做饭,有时候在别人家长的异样眼光中喝酒,或者就在路边神聊,我们跑到其他同学家里去,把他们吓一跳,有的人会当场跟着我们跑上两天,有的人就不感兴趣,而我们也没有任何不好意思。咳,似乎就那么一个月,以后再也没有过。第二篇:《在路上》读后感《在路上》读后感1951年4月,在路上奔波了七年的杰克.凯鲁亚克用了三个星期的时间打完了一卷一百二十英尺长的单杯行距打字纸,这就是《在路上》一书的手稿。凯鲁亚克不会料到,这本书会成为世俗叛逆与抗争者历久弥新的圣经、“垮掉的一代”灵魂人物的心灵自传,更不会想到这本书在半个世纪后遥远的中国还会掀起热潮。《在路上》一书本身就像一次在路上的驾车旅行,行文流畅、节奏明快,作者写得淋漓,我们读者读得也是爽快。书中各种情节如窗外的风景纷至沓来又飞速驶去,“车”在不停地腾跃转拐,我们这些“乘客”眼花缭乱手足失措气喘吁吁,直到最后“车”嘎然而止,我们方得大呼过瘾。1957年,《在路上》出版后,美国售出了亿万条牛仔裤与百万台煮咖啡机,并且促使无数青年人踏上了漫游之路,也拉开了“垮掉的一代”登上历史舞台的大幕。《在路上》一书刻画了“垮掉的一代”第2页共10页面貌状态,反映了那些不甘世俗勇于抗争者的心声,并“启蒙”指引了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这本书的价值首先在于它的时代意义。美国二战后歌舞升平、一边繁荣,但物质的富裕却常会带来精神上的贫瘠。在大多数人们自满自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