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赘当上门女婿后还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
征询:因家庭条件不好,加上兄弟多,15年前,我初中毕业后就到广东打工,后在厂里认识一云南的女子,由于两家离得太远,老人十分反对我们双方的婚事,但我最终仍然不顾家人的强烈反对,决然与云南的女子结婚
因妻子是独生女,她父母要求我当上门女婿
因此,我们结婚后就将我的户口迁入妻子家,和岳父母共同生活
为此我生父母十分气愤,声称再也不认我这个儿子
但是,作为儿子,尽管远离父母,但我每逢父母生日或是春节都回家探望他们并给他们一些生活费用
去年,我父母先后去世,我也同样回家一起参与处理他们的后事
现父母的遗产有存款14万元,3个弟弟说我落户妻子家,现不能继承父母的遗产
为此,我特别纠结,请征询,我弟弟的做法对吗
我父母的遗产该如何分配
凌云张小光答:男子就婚于女家并成为女方家庭成员的婚姻方式,俗称招婿
现代社会男女平等男方入赘与女方结婚并不意味着改变了与其生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也并不意味着因此丧失男方在关于其生父母的法定继承权
除非其父母立有遗言没有将遗产留给该男子
我国《婚姻法》第9条规定:“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商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你结婚后自愿选择落户女方家生活,这是法律给予你的权利,尽管你父母和家人反对,但你的权利遭到法律的保护
你婚后落户女方家,尽管你父母声称不认你这个儿子,但你每年都回家探望他们,与父母构成的权利和义务仍然存在
你父母去世前没留有遗言,他们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同时,按照我国《继承法》第13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生活有特别困难的缺乏劳动才能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因此,对如何继承父母的遗产,你们4兄弟可按照法律规定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