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标准特大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及时有效地施行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平安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启动条件和范围1、死亡3人(含)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2、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一次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3、严重涉外交通事故及造成副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知名人士或外交官员、我国政府邀请的外宾等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
危化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另行制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为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展,设立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在市应急指挥委员会、市应急办、市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下开展工作
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公安局局长担任,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卫生局副局长、市交通局副局长、市民政局副局长、市环保局副局长、市交巡警大队大队长、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治安大队大队长任指挥部成员
现场指挥部职责(1)传达应急指挥委员会指示;(2)协调现场指挥部下设各组开作;(3)按市应急办(市应急指挥中心)指示,负责详细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处置原那么(1)以人为本,平安第一原那么;(2)依法处置原那么;(3)快速高效原那么;(4)严密配合、互相协调原那么
现场指挥部各应急救援小组1、抢险救灾组
组长:公安局分管交巡警副局长
成员:消防大队大队长、交巡警大队大队长职责:排除险情,挽救伤员,操纵事故灾祸的蔓延
(1)消防大队破拆车辆,挽救因车辆颠覆、变形被困于车内的人员,及时扑灭现象火灾;(2)遇有车辆坠河事故,由交巡警大队负责调集专业人员、工具进展打捞;(3)遇有撞击建筑物、高压电力线、煤气管线、危化物品等情形,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施救
2、医疗抢救组
组长: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各医院院长职责: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