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了在发生严重危险化学品事故时迅速、有效地施行应急救援,减少事故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依照《平安消费法》、《危险化学品平安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枣庄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严重或社会妨碍较大的危险化学品消费平安事故
二、应急救援原那么及指挥机构(一)应急救援坚持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那么
(二)设立枣庄市严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总指挥由市安监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安监局、公安局、公安消防支队、冶化行业办公室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卫生、质监、环保、交通、气象、工会、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保险机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组成
(三)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六个专业组
主要分工和职责是:1、办公室由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分管领导担任,承办指挥部交办的事宜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2、戒备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3、抢险救灾组由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负责组织各区(市)公安消防部队先期到达事故现场,制定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施行
4、技术保障组由市冶化行业办公室牵头,市公安消防支队、质监局、环保局、交通局、气象局、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主要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展专业技术指导;组织快速监测检验队伍,测定事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展监测、处置;公布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信息;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保障效劳
5、医疗抢救组由市卫生局牵头,有关医疗单位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展紧急抢救
6、后勤保障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牵头,负责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给、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