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化自查报告“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基教厅函〔20XX〕57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教办学前〔20XX〕132号)、《XX县区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提高幼儿园的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更好地发展,泉口镇幼儿园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迅速对我园开展了针对性的学习文件精神和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我园防治和杜绝“小学化”现象、规范开展保教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领导重视全园成立了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领导小组,由园长李巧艳任组长、园务会为成员,组织全园教师认真学习了《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督促检查和整改的意见
二、宣传学习1、召开教师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
2、小学、幼儿园分别采取不同形式对广大幼儿家长进行宣传,使他们充分了解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的重大意义
三、督查有无存在问题领导小组深入到幼儿园各班,从设施设备、使用教材、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等方面着手,对各班教师“小学化”现象进行全面督查
通过检查发现不存在在教学方法与教学内容方面小学化
四、整改措施1、积极筹措资金,更换、添置保教设备和幼儿教玩具
2、加强师资专业化培训,严禁使用小学教材,规范教育方第1页共7页法和教学内容,保证幼儿的活动时间
泉口镇幼儿园20XX年8月16日第二篇:小学化自查报告关于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现象自查及整改报告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XX]8号)及省市县教育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