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2页进口付汇业务操作指南一、进口付汇名录登记进口单位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应当到外汇局办理“进口单位付汇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手续,并签署进口付汇业务办理确认书;进口单位名录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外汇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到外汇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进口单位终止经营或被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应当到外汇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一)名录登记所需材料1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5
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货物贸易进口付汇业务办理确认书》;6
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名录信息发生变更所需材料第2页共22页第1页共2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2页1
名录变更申请书;2
信息变更相关文件或证明(工商部门企业营业执照变更证明、商务部门批件等);3
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名录注销所需材料1
进口单位终止经营或被工商管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
进口单位终止或被商务部门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二、进口付汇登记对于不在名录、分类结果为“C类进口单位”以及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业务,进口单位下列进口付汇业务应在付汇或开证前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业务登记手续
(一)不在名录进口单位的进口付汇办理所需材料1
按照不同结算方式除提供相应单证;2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