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应急救援与城市安全应急系统[摘要]从安全系统工程角度分析了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城市应急系统模式,研究了地域性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体系建设
提出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过程中,应该强调安全系统工程的应用,并将法制化作为应急救援体系和城市应急机制建设的重点
[关键词]安全生产城市应急体系应急救援预案随着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和社会环境中危害因素的增加,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逐渐成为我国政府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早在1993年,由于1979年美国的三哩岛核事故和1986年前苏联的切尔诺贝列核事故的教训,我国出台了《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
并在核辐射防护研究院设立了辐射事故应急技术支援中心
上世纪下半叶,由于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概率大大增加,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下的工业与环境办公室(IEO/1975,巴黎)和工业与环境规划活动中心(IE/PAC)制定了”地区应急事故的认识与防备计划”(AwarenessandPreparednessforEmergenciesatLocalLevel,APELL),简称“阿佩尔计划”,还专门来我国进行指导,帮助中国建立科学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工作体系
原化工部于1997年发出《关于实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重大化学危险源管理的通知》
此后,政府进行了机构改革,国务院在2001年出台了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自从该法规颁布,部分地方政府和企业开始积极进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
由于市场经济机制引入,我国经济发展明显加快,由于忽视风险控制,安全投入长期不足
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频繁发生外,其它重特大事故也连续出现
安全生产的社会影响终于再度引起全国人大的关注,相关的立法程序加快,2002年6月29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该法律作出了关于事故应急准备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