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9页昆仑山路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方案为加强青岛市黄岛区昆仑山路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确保销售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和有序进行,根据《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房源情况本次销售的昆仑山路经济适用住房(盛世·嘉苑)位于昆仑山路以东、嘉陵江路(西延段)以南,共449套,全部为65平方米以下的套一或套二小户型,其中套一户型22套,套二户型427套。二、销售价格昆仑山路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为3669元/平方米,每套住房的价格根据楼层、朝向、质量和位置等因素,在基准价格上下不超过15%的幅度内确定(平均销售价格不高于基准价格),具体以开发建设单位公布的销售价格表为准。三、申购条件根据《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我区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已完成村庄改造的社第2页共9页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9页区居委会中(2010年共67个),或从区外迁入本区落户,在我区实际居住连续满2年且不纳入农民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购一套经济适用住房:(一)家庭成员须具有我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户口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0日);(二)上年度人均收入不高于上年度青岛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青岛市规定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标准为22368元,月均1864元);(三)家庭财产在调查期内不高于上年度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申请家庭成员人口数×22368元×6);(四)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在申购之日前5年内,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将家庭或个人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应当计算原住房面积。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包括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夫妇双方组成的家庭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5周岁的未婚以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在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后,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第3页共9页第2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9页四、购房资格审核程序昆仑山路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审核按照资格申请、街道办事处初审、区级复审的“两级审核、两级公示”的程序进行。(一)资格申请申请人在预销售公告规定的申请期限内,向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提出购房申请,领取《青岛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如实填写家庭人口、收入、住房以及财产等状况,并在规定时间提交至街道办事处,同时须提交下列材料:1、户口簿、身份证。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含盖有青岛市公安局专用章并有房屋地址的首页、索引页和个人单页)(交复印件,核验原件);身份证(交复印件,核验原件);2、家庭成员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的房地产权证或承租公有住房的证明以及自有住房房地产权证(交复印件,核验原件);住房情况证明地址与户口首页房屋地址不一致的,由公安机关出具门牌变更证明;3、收入证明。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街道办事处核实;无工作单位的,出具失业证并由街道办事处调查评估;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需出第4页共9页第3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9页具;4、住房和财产状况证明;5、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交复印件,核验原件);离异(或丧偶)的出具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或配偶死亡证明)(交复印件,核验原件)并由区婚姻登记机构出具未再婚证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未婚人员由婚姻登记机构出具未婚证明。6、区住房保障机构等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二)初审、公示街道办事处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进行资料审查,负责对申请人的房屋、收入及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可委托申请人户籍地社区居委会予以核查),经评议、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