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1
目的建立一个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故,尽可能及时进行事故调查,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事故损失,并做好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分清责任,吸取教训,降低同类事故发生的机率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办公区,施工现场及生产加工、服务场所
1集团公司劳动保护部是本程序的主控部门,负责因工伤亡事故统计,并主管、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工作,确保本程序的有效运行
2各级工会应参与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事故发生部门对已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故,要根据本程序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4工作程序4
1事故报告4
1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主要包括伤害类别、部位、伤害程度)、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或逐级报告
3发生轻伤事故应立即报告班组长(或工长)、安全员、主管经理;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或急性中毒事故(以下简称因工伤亡事故)除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报告外,在报告的同时,应按《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要求,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
项目经理部应立即上报工程总承包部劳动保护部门和工会及本部主管领导,由工程总承包部劳动保护部门和工会分别上报集团公司劳动保护部、工会
集团公司劳动保护部、工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市建委、市劳动保护监察部门、公安部门、市总工会报告,并上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
4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拨打119向消防队报警,并按《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组织扑救与人员疏散,并配合消防队展开扑救工作;发生设备、交通事故后,应比照因工伤亡事故程序立即上报至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
5当确认职工患有职业病后,工程总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