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承包)单位平安消费监视治理考核规定为了实在强化外来租赁承包单位平安消费自我鼓舞自我约束机制,做好租赁承包运营中的平安消费工作,经双方协商商定制定本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甲方提出整改,而逾期未整改完成的,扣除承租或承包单位平安消费保证金300--1000元:(一)、擅自将承租或承包标的物转租(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擅自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到甲方;(二)、没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平安消费责任制;(三)、未制定本单位平安消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四)、未检查本单位的平安消费工作,未及时消除消费平安事故隐患;(五)、未及时、如实地通报消费平安事故;(六)、未按照《平安消费法》规定设置平安消费治理机构或者装备专(兼)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七
现场平安治理制度为加强现场平安作业治理,落实各项平安防备措施,杜绝各类违章,防止事故发生,按照有关平安消费规定,结合企业消费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费厂区十四个不准1、加强明火治理,厂区禁火区内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
2、消费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消费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消费岗位
7、平安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本人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平安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场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完全检查,不准启动
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戴平安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挪动式电开工具,不准使用
14、未获得平安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别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二)、操作工的六严格1、严格进展交接班制
2、严格进展巡回检查
3、严格操纵工艺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