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部门平安消费工作职责各部门按照职能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依法对本部门所属单位的平安消费工作全面负责,详细履行以下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平安消费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平安消费工作的文件、会议、批示,抓好平安教育培训,监视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2)组织制定本部门、单位年度及严峻活动平安工作打算、目的,应急预案,确保乡(镇)政府和乡(镇)安委会下达的平安消费目的任务的圆满完成。(3)加强对平安消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治理,健全机构,落实人员、经费,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平安消费工作和各项平安消费活动正常有序开展。(4)结合实际,适时开展集中和专项平安检查整治,及时研究并整改严峻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确保消费、生活、工作和人身及财产平安;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及上级部门调查处理严峻平安事项。(5)按规定要求上报事故,做好各类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乡(镇)政府和安委会交办的其它平安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