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项目名称:辽宁广鑫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辽宁广鑫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5年5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辽宁广鑫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建设单位辽宁广鑫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姜延龙联系人王铁楠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方家栏路5-1号联系电话15604235444传真——邮政编码110015建设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方家栏路5-1号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3726汽车修理项目规模扩建喷/烤漆房一座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2
7其中:环保投资(万元)0
3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1
1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5
7工程内容及规模:1、建设项目内容及规模辽宁广鑫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沈河区方家栏路5-1号(地理位置见附图1),预计销售车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