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程师平安消费岗位责任制总工程师是煤矿平安消费技术治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防防治水等技术治理工作
总工程师必须纯熟掌握有关平安消费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依法通过培训、获得平安资历证
总工程师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实在搞好本单位的技术治理工作
一、岗位职责第一条全面负责煤矿技术治理工作,必须保证煤矿在消费建立过程中恪守国家有关平安消费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标准
第二条主要抓好“一通三防”和防治水工作
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然发火、水等灾祸的治理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治理上述灾祸的方案和平安技术措施,负责资金的安排使用
第三条组织编制矿井长远开展规划、平安技术开展规划,认真组织研究、制定煤矿的消费规划及接续打算,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有利于煤矿的平安治理
第四条组织编制矿井年度灾祸预防与处理打算,并按照工作安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灾演习
第五条负责编制(修编)矿井地质报告,并做到合理开发、三量平衡
第六条对煤矿的“三下”开采设计、改变通风系统设计、采区设计、水平延深设计、采掘工程设计、作业规程、“一通三防”、防治水平安措施等进展严格审查
第七条负责批准水淹区域下废弃煤柱开采平安措施
第八条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煤矿的作业规程、平安措施进展会审
第九条积极在煤矿推行平安消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开展平安消费科研攻关,不断提高煤矿平安技术水平
第十条定期组织进展煤矿严峻平安隐患排查,制定治理措施
第十一条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监控系统报表等进展批阅、签字,觉察异常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按时参加矿长、平安消费矿长召开的有关平安消费会议,并提出平安技术治理工作意见
第十三条催促、检查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制落实和技术治理等工作,定期组织进展评比活动
第十四条协助矿长组织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第十五条组织编制严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六条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