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线上线作业平安防护治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营业线上线作业的平安防护操纵,防止机车车辆损害、触电损害事故的发生,确保运转秩序良好和运输平安消费
按照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平安法规制度,本着不设置防护不准上线作业的原那么,特制定北京铁路局营业线上线作业平安防护治理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局内运输、客运、货装、机务、车辆、工务(工电大修、客专维修基地)、电务、建立、土地房建、物资、多经等系统的消费运营单位和局外企业消费运营单位、合资铁路单位在局内营业线的上线施工维修和相关作业
第三条局外单位在局内营业线和临近营业线施工作业时,除按照《关于公布〈营业施工平安治理施行细那么〉的通知》(京铁师〔2008〕435号)和《关于公布〈营业线施工平安治理施行细那么补充方法〉的通知》(京铁师〔2010〕249号)规定外,还需执行本方法
第二章防护设置第四条上线系指:设置有护网的线路区段(含站内),需进入护网内的;未设护网线路区段可能侵入限界的
作业系指:对设备进展维修施工、检查巡视、缺点处理、抢险救援和打冰除雪作业等
第五条凡上线作业必须设置好防护,未设置防护严禁上线
按照作业不同,需设置驻站防护员、现场(区间)防护员;大型施工(需封闭设置挪动停车信号)还需在施工地点两端规定间隔内设置远端防护员;瞭望或通讯联络信号不良地段还需设置中间联络员
第六条局外单位在临近营业线(保护区内)使用大型机械时,均应设驻站防护和现场防护员
第七条严格落实《北京铁路局单岗单人上线作业平安防控治理标准》(京铁安监〔2010〕383号)规定,各系统按照本工种需要,原那么上禁止单人上线,必须单人上线时,需制定详细防护措施和检查、作业方法
第八条涉及两个以上(系指同系统)需要配合的施工维修作业,或者在同一作业区域进展施工维修作业的平安防护,应当签订平安防护协议(指同系统),明确防护主体及各自的平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