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范文之关于学生防溺水平安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尊敬的各位家长:您好
针对一些地点连续发生的多起中小学生溺水身亡事故,教育部于6月10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湖南、黑龙江三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的紧急通报》
通报指出,2012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
同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
平安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每一点意外都会给学生、给家长带来深深的损害
这主要缘故是学生擅自到海边、河流、山塘、水沟等危险地点游玩、游泳、打闹不慎而跌入水中致死
同时事故均发生在校外或节假日或上学、放学途中,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的时段
目前已进入夏季,是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高发期
为了确保学生的生命平安,严防因游泳带来的平安事故的发生,学校提示您做好以下工作:一、家长依照学校的作息时间监管好小孩上学、放学回家的时间
(上午7:30方可入校,11:40放学;下午2:30方可入校,5:00放学;一二年级上午11:30放学,下午4:50放学)二、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
您的一点忽略,都有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损害
因而请您一定要依照本人小孩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小孩也能深入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做好预防溺水的家庭教育
小孩课余放假期间,请您加强对小孩预防溺水的平安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小孩的自我保护认识
实在让小孩做到以下几点:1、禁止小孩在无家长的带着下私自下水游泳;2、禁止小孩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3、留意平安警示,禁止到无平安设备、无抢救人员、无平安保障的水域游泳;4、禁止小孩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5、禁止小孩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