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建筑工程平安消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和《建筑工程平安消费治理条例》的规定,为加强对建筑施工平安事故的防备,及时做好平安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平安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结合我镇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特制定《**镇建筑工程平安消费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编制《预案》的目的(一)减少建筑施工平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二)使承担危险救援的人员和队伍明确职责,应急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地迅速展开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的平安消费事故,指在**镇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一次死亡重伤合计3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截了当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类别包括:(一)建筑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二)大型机械设备倒塌;(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四)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五)房屋撤除事故;(六)其它严重平安事故
三、应急处理(一)建筑施工平安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镇经发办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亲密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
(二)成立**镇建筑施工平安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总指挥由镇政府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建立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党政办、经发办、社事办、镇卫生院、镇派出所单位负责人组成
镇平安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
四、应急处理指挥部职责(一)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二)依照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施行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三)依照预案施行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咨询题,及时对预案进展修正和完善;(四)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和占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