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代表平安监理责任制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做好平安消费监理工作,为本工程平安消费监理的直截了当负责人。2、检查本工程是否符合《建立工程工程开工平安消费条件检查表》(安管8-1表)中要求,催促施工单位申报平安监视。3、按照本工程平安消费监理的实际情况,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改善平安监理措施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编制定期平安检查打算及时间表。4、经常组织有关部门检查本工程的平安消费情况,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平安监理检查,觉察征询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监视施工单位进展三定“整改措施。5、接到各部门签发的整改通知后,监视催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做好复查工作并向有关部门汇报。6、对不符合平安施工要求的征询题,发出整改通知而施工单位长期拒不整改者,报请建立单位协助处理,必要时在工程例会上提出停工整改要求或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提请处理。7、对施工方案的平安性和施工单位的平安消费治理作出评价并列入竣工验收材料。8、事故发生时,协助有关部门及时组织保护现场工作,调查取证分析事故缘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处理建议及改良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