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路机电、房建、环保工程质量鉴定施行细那么来源:未知user2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和?公路工程质量鉴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路机电、房建、环保工程实际制定本施行细那么。第二条本细那么适用于我新建和改建公路工程的机电、房建、环保工程大修工程可参照执行。第三条公路机电、房建、环保工程质量鉴定由负责该公路工程质量监视的质量监视机构组织施行。第四条公路机电、房建、环保工程质量鉴定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和质量保证资料审查及评定打分。第五条公路机电、房建、环保工程质量鉴定为交、开工鉴定合并进展鉴定结果可并入建立工程开工质量鉴定。第六条公路机电、房建、环保工程质量鉴定根据:(一)批准的工程设计及图纸;(二)批准的工程变更设计及图纸;(三)批准或确认的及合同文本;(四)行政主部门的有关、批示;(五)和级有关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规程及相关规定;(六)质量监视机构监视过程中的检查、检测资料及抽查等。第二章工程质量鉴定第七条公路机电、房建、环保工程质量鉴定是指质量监视机构对已完成的分部工程、工程、合同段的抽检工程按附件1要求进展实体检测按附件2要求进展外观检查按“公路工程开工〞要求进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并形成质量鉴定。第八条工程质量鉴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已按施工合同和设计要求建成;(二)施工企业自检合格;(三)监理工程师评定合格;(四)设计已对工程质量作出符合设计要求的书面评价;(五)质量保证资料已完成;(六)机电工程经六个月试运行环保工程已完工一年房建工程已建成完工;(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JTGF80/2-2004)中规定的关键工程实测值合格率符合相关要求。第九条工程质量鉴定程序:公路机电、房建、环保工程完工并具备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后由工程法人向负责该工程质量监视的质量监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同时须提供施工自检合格和监理评定合格的评分资料。质量监视机构应在收到书面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组织公路机电、房建、环保工程的质量鉴定在工程质量鉴定完毕后向工程法人出具工程质量鉴定。第十条公路机电、房建、环保工程未经质量鉴定或经鉴定不合格的不得组织专项验收。第三章质量鉴定第十一条质量鉴定工程及分部工程按以下原那么和要求进展划分:(一)工程划分每个合同段范围内的环保、机电工程分别作为一个工程;房建工程以每个单体作为一个工程。(二)分部工程划分每个合同段的声屏障、绿化、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低压配电设施、照明设施、隧道机电设施等分别作为一个分部工程;房建主体构造、建筑装饰装修各作为一个分部工程。第十二条质量鉴定评定按以下规定执行:(一)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工程实体检测以附件1的抽查工程及频率为根底按抽查工程的合格率加权平均计算分部工程的合格率乘100作为分部工程实测得分;外观检查存在的缺陷在分部工程实测得分的根底上采用扣分制扣分累计不得超过15分;质量保证资料审查时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在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的根底上采用扣分制扣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Σ[抽查工程合格率×权值]分部工程实测得分=×100Σ权值分部工程得分=分部工程实测得分-外观扣分(二)工程、合同段、建立工程工程质量评定根据分部工程得分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工程得分再逐级加权计算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减去质量保证资料扣分为该合同段工程质量鉴定得分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建立工程工程质量评定得分。Σ[分部工程得分×权值]工程得分=Σ权值Σ[工程得分×工程额]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Σ工程额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得分=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质量保证资料扣分Σ[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得分×合同段工程额]建立工程工程质量评定得分=Σ合同段工程额第十三条质量鉴定工程质量等级划分及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工程、合同段、建立工程逐级进展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工程、合同段、建立工程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分部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那么分部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否那么为不合格。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