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治理机构成员、职责为了预防、操纵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职工的健康及相关权益,改善消费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健康工作,促进我公司的可持续开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成立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一、职业健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长:宋折清组员:宋宪军、刘明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平安健康治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治理的重要内容。2、审定职业平安健康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的以及实现目的的方案,并定期监视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处理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征询题。二、职业健康工作治理机构负责人:刘明组员:宋磊治理机构职责: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视施行。2、建立好本单位的健康治理台帐及相关档案,并妥善保存。3、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要素监测点,协助健康监测站对职业危害要素监测点进展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展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缘故,提出整改方案,监视整改。4、负责职业危害工程申报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健康档案的建立工作。5、负责组织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查体和应急时的检查工作;为接触职业危害要素职工建立健康档案。6、负责组织进展建立工程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操纵效果评价。7、开展职业平安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平安健康知识,提高自救、互救才能。8、负责新入职工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离岗前的健康查体工作。9、负责对不适宜接着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10、负责退休、退养职工的职业病治理工作。201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