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范文之致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的一封公开信驾驶员朋友们:您们好
首先感激您们为方便学生幼儿上下学所提供的效劳,并为保障他们的平安出行所付出的努力
小孩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家庭的将来,小孩们的平安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障学生幼儿交通平安责任重于泰山
近年来,全国各地连续发生了多起校车和社会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造成了严峻的人员伤亡和恶劣的社会妨碍,其主要缘故都是因驾驶人员平安认识淡薄,超速、超员等违规行为酿成的
为了实在贯彻落实国家道路交通平安法规和各级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治理的系列文件精神,更好地做好学生幼儿接送工作,实在保障他们的上下学交通平安,特向全县广大驾驶员朋友提出以下希望和要求:一、严格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和《湖北省校车交通平安治理方法》等交通平安法规,做一名遵规守法的文明驾驶员
所有参与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平安技术标准,并依法登记、年检、购置交强险和乘坐人险、办理道理运输营运许可手续,其驾驶人员必须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平安驾龄且身心健康、无不良品行
凡不符合上述资质条件的车辆和驾驶人员,不得参与接送学生和幼儿
二、坚持文明驾驶,平安行车
行车时精力集中,不吸烟、不攀谈、不接听,坚决不酒后开车,不带病开车,不疲劳驾驶,不违章变道超车会车,严格按照行驶证核定人数载运师生,不超员,不超载,不超速,不抢道行驶,不开霸王车,同时留意防备其他违规车辆
学生幼儿上下车时务必选择路边平安地点
三、加强对车辆的养护,养成良好的用车适应
每次出车前都要检查车况,发觉异常及时处理
严禁随意改装或拼装座位,不得在接送学生幼儿途中进展加油
四、假如您与学校或幼儿园签订了长期的租车合同,您应该与校方签订平安协议,自觉履行相关义务和平安责任
校车在运转中应装备跟车照管人员,驾驶员应接受照管人员的监视,杜绝超员、超载、